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在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兩岸聯系日益密切的今天,探索兩岸基層治理深度融合之路是構建兩岸命運共同體的題中之義。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踐行“兩岸一家親、閩臺親上親”的理念,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明確提出“支持臺胞深度參與福建當地社區建設、基層治理等實踐活動”,為臺胞全面融入福建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
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位于臺灣海峽中北部,是祖國大陸距臺灣本島最近的地區,因臺而設,具有對臺交流合作的獨特優勢。近年來,平潭作為臺胞臺企登陸第一家園的效應充分顯現,在探索兩岸深度融合發展的道路上先行先試,為對臺工作全局提供了寶貴經驗。自2009年成立以來,平潭綜合實驗區高度重視兩岸基層融合治理,以“同治理”“共受益”為目標,主動聚焦“共建、共治、共享”,借鑒臺灣社區營造經驗和做法,因地制宜打造兩岸民眾情感認同的“連心橋”,促進兩岸基層融合治理優勢互補。2016年以來,平潭綜合實驗區在全省范圍內率先開展引進臺灣村里長、社區發展協會骨干及社區營造人才擔任社區營造師,開展嵐臺基層融合試點工作。至今為止,累計引進64名臺灣社區營造師參與社區治理,開展兩岸融合試點的村(居)有85個,覆蓋面達39%,有4個村(居)獲評省級基層對臺交流示范點,培育了一批區級兩岸基層融合試點示范村(居)。
經過近年來的探索與嘗試,平潭綜合實驗區兩岸基層融合治理試點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深度融合治理的成效還有待提高。未來,深化兩岸基層融合治理應從以下三個方面發力。
?。ㄒ唬┏掷m深化兩岸基層治理合作
一是推動臺灣同胞“擴面”融入基層治理。在各項有利政策的加持下,通過指導開展融合試點村(居)工作,給予臺灣社區營造師和兩岸融合試點工作等相應專項資金扶持。大力引進臺灣村里長、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等基層治理人才來嵐擔任社區營造師,實現兩岸融合試點村(居)全覆蓋。
二是推動兩岸基層融合治理“提質”。探索創新基層治理模式,集中資源和精力,持續打造若干個各具特色的融合典型村(居),發揮引領示范作用,提升基層治理水平。積極探索在臺胞集中居住區實行既適合臺灣、又適合大陸的社區治理模式。持續開展兩岸基層融合試點工作,按照“一村一品”營造思路,優化臺灣營造師管理和考核激勵機制,激發臺灣營造師創新動力,打造基層融合治理品牌樣板。
三是推動城鄉社區治理水平“增效”。探索推動網格化社會治理,提高兩岸民眾參與度,激發居民參與社區營造的自主能力和兩岸命運共同體意識,鞏固拓展“村(居)干部+臺灣社區營造師+志愿者+民眾”的基層治理融合發展“平潭模式”,努力實現所有融合試點村(居)均建立志愿者隊伍,并在環境整治、治安巡守、文明創城等基層事務中發揮重要作用,全面提升社區治理水平。
?。ǘ┏掷m擴大民間組織交往,促進文化領域融合發展
鼓勵兩岸同胞共同弘揚中華文化,促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傳承和創新發展,打造更多文化產業合作平臺,鼓勵臺灣文化業者投資入駐。
一是搭好審批服務平臺。進一步便利涉臺社會組織分支機構在嵐登記成立,依法依規在平潭設立代表機構。推動相關部門聯合制定出臺支持臺胞在嵐獨資設立社會服務類民辦非營利性機構的政策,加大基層組織交流資金支持力度,進一步激發社會組織發展活力,促進兩岸交流合作。
二是搭好交流活動平臺。通過推動兩岸社會組織參與兩岸共同家園論壇、產業(兩岸民宿產業交流會、海峽兩岸農漁業交流懇談會)、文化(閩臺青年大型公益研學活動、兩岸國學論壇、兩岸書畫展)、體育(海峽兩岸跆拳道交流大賽)、青年(海峽兩岸學生棒球聯賽)、基層治理(海峽兩岸村里長交流會)等兩岸交流合作項目,多渠道、全方位搭建兩岸民間組織交流平臺。持續開展民俗信仰、尋根問祖、姓氏研討等活動,策劃舉辦共圓中國夢活動,增進兩岸基層民眾患難與共、同舟共濟的同胞情誼。
三是搭好協商互動平臺。建立由嵐臺社會組織相關人士共同參與的各類協商平臺,加強交流合作。如探索支持臺胞在平潭獨資設立社會服務類民辦非營利性機構,探索臺灣重要民間團體、社會組織依法依規在平潭設立代表機構。鼓勵基層組織、行業協會和臺灣相關社團組織、基層村里交流互動;積極引進文化體育、農漁業、養老服務、物流貿易等臺灣重要的民間團體、社會組織依法依規在平潭設立代表機構,將平潭打造為兩岸社會組織交流的重要基地。
?。ㄈ┘涌鞓嫿ㄈ轿粚ε_開放格局,促進全域融合發展
一是優化營商環境?!兑庖姟分赋鲋С指=ㄊ〈蛟靽H一流營商環境,引導臺胞臺企共同建設市場化、法治化、便利化營商環境。制定促進閩臺融合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的意見。鼓勵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大對臺先行先試。支持對臺小額貿易創新發展。建設兩岸標準共通服務平臺,鼓勵兩岸產學研企共同制定行業共通標準,探索建立臺企資質評估及認證體系。完善臺胞臺企權益保障協調聯動機制,建立健全政企溝通渠道,推動在閩臺商臺企量增質升。
二是擴大臺胞社會參與,便利臺胞在閩生活。鼓勵臺胞申領臺灣居民居住證。臺胞在閩定居落戶實現“愿落盡落”。擴大臺灣居民居住證身份核驗應用范圍,努力實現臺灣居民居住證與大陸居民身份證社會面應用同等便利。鼓勵臺胞在閩購房置業。完善臺胞在閩就業、就醫、住房、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等制度保障,依法依規將在閩臺胞納入大陸社會保障體系。支持臺胞加入相關行業性、學術性、專業性社會團體,研究放開臺灣信息服務等行業的準入條件,研究探索加快擴大教育開放等相關舉措,提高臺胞在社會公共事務管理服務中的參與度和覆蓋面,推動臺胞深度參與福建當地社區建設、基層治理等實踐活動。
三是持續推動產業、經貿深度融合?!兑庖姟分赋?,要逐步構建對臺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政策體系,擴大對臺跨境服務貿易開放,探索建設兩岸共同市場先行區域,建設更加便捷的兩岸往來通道。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建設新型工業化產業示范基地,加強閩臺產業合作,提升兩岸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鼓勵臺灣農漁民參與福建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參與鄉村振興。持續造福臺灣農漁民,在用地、融資、開拓內銷市場等方面提供更多便利。深化閩臺旅游資源合作開發,支持臺灣業者參與福建鄉村旅游提質升級。加大臺灣農民創業園建設支持力度,開展海洋經濟等領域交流合作,支持臺企臺農集聚地區創建國家鄉村振興示范縣,建設海峽兩岸鄉村振興合作基地及國家現代農漁業優質平臺。吸引臺灣業者來閩從事電商、康養、物流、餐飲等服務業。支持兩岸時尚創意產業合作,共同培育民族特色品牌。支持符合條件的臺企申報中華老字號。鼓勵臺灣中小企業來閩發展,支持福建創建海峽兩岸中小企業合作區。推動兩岸未來產業發展合作。探索兩岸服務貿易合作發展新業態。
兩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種,是割舍不斷的命運共同體。促進兩岸和平發展的強大力量根基在基層、動力在民間、推動在村里、賦能在社區。兩岸基層治理在制度上存在不同,但服務居民的心態是一致的。深化兩岸基層治理融合發展,促進兩岸基層攜手同行,是遵循共創兩岸互利雙贏,增進兩岸同胞福祉,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宗旨。從下至上,先易后難,先單向后雙向,先民間后官方,從經濟社會文化的融合過渡到政治參與,不斷深化豐富融合發展內涵,讓臺灣同胞共享大陸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持續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福建教育學院助理研究員)